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《陕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设区市教育局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审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杨凌示范区教育局、发展和改革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局、卫生健康局、审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韩城市教育体育局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审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,神木市、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、发展改革和科技局、公安局、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农业农村局、卫生健康委、审计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:
为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学生和教职工集中用餐管理,保障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,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陕西省公安厅、陕西省财政厅、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陕西省农业农村厅、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陕西省审计厅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《陕西省中小学、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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